厦门国家物流师一二级培训班
一、行业动态
随 着全球经济化速度的日益加快,物流作为企业经营运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劳动部号文件的规定,为了与国际接轨, 国家于2005年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要求五年内使80%物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物流业持证上岗将是大势所趋,物流贯穿企业的采 购、生产、仓储、销售、运输、配送等环节,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第三方物流企业都面临着物流流程再造,而物流教育的滞后,使得物流人才非常匮乏,成为行业发 展的瓶颈,物流人才也成为十大紧缺人才之一。2008年初国家人事部与劳动部合并成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相关政策精神,今后将弱化职称评审,强化职 业资格的作用;2009年11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号文件规定证书采用中英文对照形式作为境外就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职业 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2010年厦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厦劳社(2010)3号文件)对厦门市在职员工取得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提供培训鉴 定补贴。
二、培训内容
◆物品采购、仓储管理、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物流管理、国际货运管理;
◆ 物流信息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系统规划、物流战略管理;
◆物流概论、物流运行系统、物流管理系统、物流装备与标准化、物流相关法律法规。
三、培训收益
◆物流作为一个相对特殊的行业,执证上岗是历史必然趋势;
◆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作为优秀技能人才证明,可以参加政府举办的高新人才评定,享受政府补助津贴;
◆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在越来越多的国企和民营企业中可享受工资补助;
◆完善的课程体系和实战派师资,使学员对采购理论和技巧有实质提升;
◆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是由人保部颁发的,也是外企、合资企业评定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等级越高待遇也不同。它还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证书实行统一编号,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广泛的人脉资源,是学员一生的财富。
四、培训对象
1.第三方物流、公路与铁路运输、邮政、外贸、航运、快递、货代、船代、港口、仓储、配送等企业的操作、业务、策划及经营管理人员;
2.电子商务、商场、超市、流通等企业的相关操作及经营管理人员;
3.生产、制造业企业生产管理、仓储管理、采购管理的相关人员;
4.高校物流相关专业教职员工等相关人员。
五、报考条件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过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者;
4.具有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获得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本职业三级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的;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10年的;
3.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5年的;
4.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3年的;
5.获得硕士研究生证书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1年以上的。
高级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取得由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本职业二级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种)满2年的;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13年的。
六、报名材料
1.《福建省职业资格鉴定报名表》及工作证明各两份;
2.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
3.原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2寸黑白正面免冠近照六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