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自考培训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在职从业人员、社会青年及应届普通高中、中专、职高毕业生均可报名: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有经国家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2014年华中师范大学浙江(春华函授站唯一)招生计划
地区 | 层次 | 专业 | 科类 | 学制 | 授课地点 |
浙江 | 专科 | 会计 | 文史类 | 2.5年 | 春华教育集团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理工类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理工类 |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史类 | ||||
工商管理 | 文史类 | ||||
行政管理 | 文史类 | ||||
学前教育 | 文史类 | ||||
高起本 | 会计学 | 文史类 | 5年 | ||
工商管理 | 文史类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
专升本 | 会计学 | 经管类 | 2.5年 | ||
行政管理 | 经管类 | ||||
工商管理 | 经管类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
人力资源管理 | 经管类 | ||||
法学 | 法学类 | ||||
学前教育 | 教育学类 |
教学安排及有关说明
1. 函授教育一般利用寒、暑假集中授课;业余教育一般利用双休日授课,同时学员自己必须安排充裕的自学和作业时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华中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2. 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类学生必须遵守我校的学生管理条例。对不遵守学生管理条例、不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 本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如与各省(区)招生机构发布的招生规定有冲突之处,原则上按各省(区)招生机构的规定执行。
学历待遇:
凡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统一考试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均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
通过入学考试,学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验印、电子注册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可根据浙江万里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申请学士学位。
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在职或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