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教师资格证培训
教师资格是全国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全国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全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
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课程说明:笔试课程分为中学部分和小幼部分,学习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建议学员报考中学级别,有了中学教师资格证可教小学。大1到大4学员都可参加培训和考试。
无锡教师资格证培训告诉你江苏2012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已经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1、2011年11月25日前,各地通过本地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发布有关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通告,通告内容包括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地点、考试、认定流程、政策咨询等。
2、2011年12月初,各地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工作。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3、2012年2月25日,全省举行教育学、心理学统1考试,3月21日前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4、2012年3月22日—4月1日,申报人员网上报名。申报人员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或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到各市指定报名点确认。
5、2012年6月1日前,各地完成认定工作。体格检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材料受理等工作由各省辖市教育局自行安排。
6、2012年6月20日前,各市完成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是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的1项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组织专门力量,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和程序,精心安排,保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