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律学博士学位厦门在职培训招生
【招收对象】
企业家、政府官员、高级管理者 培养方式:学制2-3年,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节假日时间进行集中讲授。课程不少于12学分,教学方式以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研讨相结合。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4.应届硕士毕业生;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除符合上述1、2项条件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至2012年8月止);
(2)国家英语6级或有外语成绩WSK60分或T0EFL 550分或CET-6级425分或雅思6分;
(3)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硕士生阶段的课程结业证(由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全国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属于所报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
【招生专业法律学】(授予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学博士学位)
核心课程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学习时间】
3至6年(在职人员学习年限一般不少于3年)。
【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单证博士学位学习方式:报名费1000元。
收取的费用含:
a.学生三年学费按大学缴纳;
b.甲方服务费;(含专家推荐、科技进步奖项、论文撰写和发表渠道等服务,收费另计,实报实销。)
c.正式确定为大学博士生资格,收到大学研究生院的录取通知书后第2天,交纳48000元。
在我教育机构报名的学生,参加由机构组织的考前强力辅导,以保证入学考试录取率。若不能被大学录取,则保证退还全部费用。
【机构协助】
协调主考(主办)单位的关系;推荐教授写专家推荐信;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前辅导,保证学生入学通过率;
提供论文发表、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渠道;严格筛选学生素质,保证录取的学生层次整齐,为各地政界、商界精英代表人物。
毕业时可协调与学院老师关系保证毕业论文的通过;没有硕士学位的学员可协助办理硕博联读。
需要提前毕业的学员最快可协助提前一年半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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