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建,就教材中的几个与标准和规范不相符的知识点进行一下阐述。
1·第四版教材35页(二)(3)宜采用振动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碾压,不应采用轮胎压路机碾压。0GFC混合料宜采用12t以下钢筒式压路机碾压。这个地方在第三版教材中的三年中已经做过更改,在第三版教材的2011年中是这样写的:3.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宜采用振动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碾压,不宜采用轮胎压路机碾压。0GFC混合料宜采用不超过12t钢筒式压路机碾压。在第三版的2012年和2013年的教材中,这个地方写的是:3.改性沥青混合料路面宜采用振动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碾压,不宜采用轮胎压路机碾压。0GFC混合料宜采用12t以上钢筒式压路机碾压。教材中的这个地方在四年中有完全不同的两个版本,那么到底是2011和2014年的正确还是2012和2013年的靠谱,这个地方我们不妨看看规范是如何说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8.2.16.3 0GFC混合料宜用12t以上的钢筒式压路机碾压。从规范上可以看出来,这个地方在2011年的教材编辑中确实是错误了,在2012和2013年的教材给改对了,结果在2014年的教材中编者又把对了的地方给改错了,并且这个错误是和规范完全相反的,这种与规范不一样的地方,考生在考试中切记不要依据教材。
总结:这里不管案例还是选择题,都要按照12t以上回答。
2·教材85页(四)顶进挖土(2)两侧应欠挖50mm,钢刃脚切土顶进。当属斜交涵时,前端锐角一侧清土困难应优先开挖。如没有中刃脚时应紧切土前进,使上下两层隔开,不得挖通漏天,平台上不得积存土壤。这个地方不管是第三版教材还是第四版教材,都是一样没有改正,这里需要把“没有”改成“设有”,否则这个地方无法解释清楚。
3·教材166页表格,悬臂构件分≤2m和>2m,此知识点和0GFC沥青面层碾压的压路机吨位到底是大于12t还是小于12t一样,也是2014年的第四版和2011年的第三版一样,而2012年和2013年的第三版一样。并且结果也是一样,也是属于2012和2013年写对了的知识点2014年又给写错回去了。因为这个地方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1年版4.2.6中取消了小于2m的构件混凝土强度达到75%可以拆模的这一条,统一为悬臂构件拆模混凝土强度需要达到100%。 总结,这里和第一个知识点一样,新书违背了规范,把12年和13年改对的知识点又给改错了,违背了规范,考生在考试中一定不能按照新教材作答。4·新教材208页(二)(5)安装时,与阀门连接的法兰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得大于2mm。这个知识点和上面的有所不同,在较早的2011年写的是其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得大于2mm。而后的2012、2013年以及第四版的2014年,在这里全部写的是上面的1.5%,那么这里到底是对还是错呢。我们先来看看几个规范: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的规定是:
5.10.2钢管接口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般项目第11条:连接的法兰之间应保持平行,其允许偏差不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大于2mm;螺孔中心允许偏差应为孔径的5%。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的相关规定是:
5.3.5法兰应在自由状态下安装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法兰连接时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得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得大于2mm,不得采用紧螺栓的方法消除偏斜。
8.2.5阀门安装时,与阀门连接的法兰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得大于2mm。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04)的相关规定是:
5.6.1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2法兰端面应保持平行,偏差不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得大于2mm;不得采用加偏垫、多层垫或加强力拧紧法兰一侧螺栓的方法,消除法兰接口端面的缝隙。
同样的一件事,不同的规范给的数值还真的不一样,而且相差10倍,那么作为教材此位置到底是应该按照2011年的1.5‰还是按照后面三年的1.5%呢。这里可以肯定的说是12、13、14年的写法是错误的。且不说规范数值是不是有可能哪一个有错误,单就是教材此位置说的是燃气管线,用热力的规范本身就不对。
另外就《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04)5.6.1的这个1.5%数值也是有待推敲,虽然说规范相比于我们一建的教材正确率可以说高出的太多,但是也并不代表规范就无懈可击,由于这里是对教材错误地方的剖析,就不在对规范深入研究了。
5·教材258页(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d。这个地方不用在多说,大家可以去看法规的教材,本书编者引用的是《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但是这个办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比是属于下位法,尽管是上位法出台较晚,但是上位法一经出台,即为有效,所以下位法就必须遵守。
总结:考生在考试当中遇到招投标题目里有投标保证金的问题,一定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内容回答。即: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教材336页(3)灌注导管使用前应进行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严禁用气压。进行水密试验的水压不应小于孔内水深1.5倍的压力,也不应小于导管壁和焊缝可能承受灌注混凝土时最大内压力p的1.5倍。关于这个导管拼装的压力到底是1.3倍还是1.5倍的问题,一建和二建以前也多次改动,可以说是来来回回改动次数最多的一个地方,这个知识点同样也是一个——奔驰车佩戴宝马标志的问题,《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10.3.5.3.2规定:导管不得漏水,使用前应试拼、试压,试压的压力宜为孔底静水压力的1.5倍。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8.2.9规定是:灌注导管使用前应进行水密承压和接头抗拉试验,严禁用气压。进行水密试验的水压不应小于孔内水深1.3倍的压力,也不应小于导管壁和焊缝可能承受灌注混凝土时最大内压力p的1.3倍。以前本来2011年的第三版教材写的都正确,只不过在同一本书中有了不同规范,并且也没有说清楚是采用的那个规范,但是数字和文字还是匹配,那个时候考生在考试中只要文字和数字是对应的,就应该是得分。但是后来编者是用(CJJ2——2008)的文字用(JTGTF50——2011)的数值,这次又是用(JTGTF50——2011)的文字内容而采用(CJJ2—2008)的数字。
总结:考生在考试的时候遇到这个知识点考核,如果是考核选择题到还是无所谓的,基本上就可以选出答案,万一是案例题,那么建议考生把相关的规范名称和哪一条和哪一款都写清楚,按照规范的原文回答就保证没有问题。也就是说,要是数值写1.5倍,就必须按照CJJ2——2008的文字写。如果写1.3倍这个数值,那么就必须按照JTGTF50——2011的文字描述。
7·教材392页,1)施工单位资质登记证明。这个地方从拆桥进入教材以来,就一直错误,包括2011~2014年的一级和2014的二级。教材中此位置的相关内容是引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8·其余的内容:本次教材331页在在冬季沥青道路面层施工中取消了“三快二及时”万一在考试中再次考核到冬季沥青混凝土面层,建议考生还是将“三快二及时”的内容写上;本次教材304页中的另一个考点,围挡市区内的高度终于改成了2.5m,这个知识点纠结了好几年,这次终于是尘埃落定;本次教材的p2页上面表格中,沥青贯入式碎(砾)石的使用年限变成了正确的10年(原来是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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