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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学院自考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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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 温州鹿城区春华培训学校 开课城市: 浙江-温州市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培训地点: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西路温州大厦四楼
更新时间: 2014-11-26 10:03 被关注次数:161
课程预定

课程详细说明

浙江财经学院自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浙江财经学院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优势和特色明显,在全国同类学校中具有一定影响和良好声誉的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前身是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正式成立浙江财经学院,1991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顺利通过原国家教委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评价,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荣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
学校占地2360余亩,分下沙、文华和长安3个校区。其中,下沙校区占地1200余亩。学校现设有11个二级学院、一个部、一个独立学院和一个成人教育学院,38个本科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21000余人。
学校现已形成经济、管理学科特色明显,经、管、文、法、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结构比较合理的学科体系。学校政府管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为浙江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产业经济学和财政学为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现设有财政学、会计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企业管理、行政管理和伦理学7个省级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法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MBA)、会计、金融、保险、税务和资产评估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
近几年来,学院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迅速,成教学院已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多层次(本科、专科)、多形式(函授、夜大、自考)、多学科(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的高等财经成人教育管理实体。同时我校是浙江省自学考试会计(本、专科)、劳动与社会保障(本、专科)、金融(专科)等专业的主考学校,也是浙江省考委批准的自考助学单位。

二、招生专业

专科专业:会计

三、招生对象

1、专科层次:高中、中专及其他同等学力毕业生。
2、专升本层次:专科毕业生、在读各类(统招、成人、远程、自考)专科生。
3、本科二学历:本科毕业生、在读各类(统招、成人、远程、自考)本科生。

四、报名方法

首次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拍摄数码相片,交纳报名、考试费用,办理《准考证》。
续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报考卡》,交纳报名、考试费用。

五、报名时间

全年招生,自考报名时间每年4次,分别为3、6、9、12月,具体时间参照自考办通知。

六、考试时间

各个专业的校考是直接试卷发到各个学校,由各个学校组织考试。
省统考由各地区自考办(宁波市自考办)组织,外省是每年2次考试,浙江省是每年4次,分别是1、4、7、10月。考试结束后,成绩一般要在2至3个月左右方可以上网查询。

七、毕业条件与毕业时间

自考生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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