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招生简章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于1999年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首批立项建设院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是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重要的组成部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主要承担成人业余形式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经国家教学部门批准,宁波春华学校成为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宁波地区学历教育大专层次的夜大学教学点,热忱欢迎有志人士报读!
1、招生专业
2、招生对象:欲获得大专学历的社会青年,年龄、户籍不限。
3、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4、上课形式:晚上、双休日、全日制。
5、学历待遇:凡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修完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发给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大专毕业证书,实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职或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对待。
6、学费: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按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总额不高于学年制学费标准)。
各类专业学分学费为:文史、经管、法学类专业:79元/学分,理工类专业:88元/学分,艺术类专业:120元/学分。
各类专业学分为:高升本文史、经管、法学、艺术类专业:125学分;高升本理工类专业:137.5学分;高升专文史、经管、法学、艺术类专业:75学分;高升专理工类专业:100学分;专升本所有专业75学分
7、无忧服务:为帮助考生顺利通过成人高考,我院特举办考前强化班,凡报考我院考生均可免费参加辅导。(每年10月份参加成人高考)。
学校代替学生报名并统一组织学生参加每年一次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协助指导填报志愿,代领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每年12月份进行招生录取。我校2010年成人高考上线率达98%,2000余名学子顺利考上大学。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CET-6)(注: 被录取的学员可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8、招生录取:2011年录取分数线:高中起点本科(文科201分,理科200分)艺术类:141分(文)140(理);高中起点专科(文科:116分、理科:111分)艺术类:81分(文)78分(理);专升本文史类198分,艺术类130分,理工类130分,经管类130分,法学类132分,教育类138分。(年满25周岁的考生,录取时可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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