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华中师范大学于2003年9月成为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试办单位之一。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12个湖北省二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3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0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9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覆盖了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布局完整、结构合理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学校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敬业精神强的师资队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或大专毕业后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或已获硕士学位,并有两年或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报考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chsi.)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2、现场确认
2012年11月10日—14日。确认信息:① 出示本人身份证,交身份证复印件;② 出示本人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③缴纳报考费;④采集个人图像;⑤确认报名数据。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报考时间以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为准,具体时间和安排如有变化请以教育部的统一规定为准,届时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yz.chsi.)
三、考试及录取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初试为全国联考,初试科目包括英语二、综合能力。
a)初试时间:2013年1月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b)初试科目:英语(满分100分)、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其中数学占75分,逻辑占60分,写作占65分)。各科目均为3小时笔试。
c)初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d)考试大纲:考试的具体要求见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全国公共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2010年MPA联考考试大纲》。
2、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复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012年计划招生20人。达到国家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通过华中师范大学组织的复试,择优录取。
四、教学与学位
本专业研究方向: 地方政府管理与基层治理、税务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路铁路交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公共财政与金融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
学习方式分为全脱产和半脱产两种,学习年限2~4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可向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咨询,也可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查询(gsnu.edu),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