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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自考浙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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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 宁波成人学历进修学校 开课城市: 浙江-宁波市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培训地点: 宁波海曙、江东、北仑、慈溪、余姚
更新时间: 2014-12-03 12:03 被关注次数:301
课程预定

课程详细说明

浙江师范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博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座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北郊景色怡人的芙蓉峰下,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双龙洞交相辉映、相得益彰。学校占地面积3300余亩,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学校现有19个学院、74个硕士点、63个普通本科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5700余人,研究生502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5000余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在职教职员工2670余人,专任教师146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3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7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80余人。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图书馆、资料室现有纸质图书320余万册、电子图书210万余种;拥有实验室48个,实验室总面积1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3.3亿元。
浙江师范大学于1994年开办自考助学班,2001年成立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作为负责管理全校自考助学工作的公办教育机构。浙江师范大学自考助学采用全日制普通高校管理模式,学生共享学校优质的普通教育资源,全面接受大学校园文化的熏陶,获得全方位的素质提升。
浙江师范大学开放学院办学十余年来,一贯秉承“砺学砺行、维实维新”校训,牢固树立“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心理辅导、社团倡导”的办学理念,搭建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育人平台,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毕业生,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相继荣获全国高教自考示范助学组织、全国高教自考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优秀考点、全省高教自考示范性助学单位、全省高教自考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自考助学学生修读专业计划规定课程后参加自学考试,各门课程成绩合格,由省教育考试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电子注册的高教自考毕业证书。自考毕业生在就业、工资、户籍管理上享受与普通高校同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
二、招生专业
专科专业:学前教育
三、招生对象
1、专科层次:高中、中专及其他同等学力毕业生。
2、专升本层次:专科毕业生、在读各类(统招、成人、远程、自考)专科生。
3、本科二学历:本科毕业生、在读各类(统招、成人、远程、自考)本科生。
四、报名方法
首次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拍摄数码相片,交纳报名、考试费用,办理《准考证》。
续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报考卡》,交纳报名、考试费用。
五、报名时间
全年招生,自考报名时间每年4次,分别为3、6、9、12月,具体时间参照自考办通知。
六、考试时间
各个专业的校考是直接试卷发到各个学校,由各个学校组织考试。
省统考由各地区自考办(宁波市自考办)组织,外省是每年2次考试,浙江省是每年4次,分别是1、4、7、10月。考试结束后,成绩一般要在2至3个月左右方可以上网查询。
七、毕业条件与毕业时间
自考生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基础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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