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是从事食物选择、食谱编制、营养评价、营养教育、营养保健品销售及营养咨询等公众营养工作的高级职业技能人才。2005年10月25日公共营养师已列入国家职业大典,成为国家新职业。经济学家预言:营养产业将成为继IT产业后最热门的行业。为提高国民营养和健康水平,改善我国现有公共营养人才严重缺乏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相适应的状况,同时,社会对营养师的需求不断增加,必须努力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公共营养师队伍。为了配合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全面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应广大企、事业用人单位之需,我校现开展“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培训内容: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编的教材授课,主要学习基础营养、食品营养、公共营养、疾病营养、特殊人群营养、营养强化与保健食品等课程,并重视强化培养学员的实际操作技能。
培训对象
医学、药学、卫生学、护理学、营养学、食品科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专业的大、中专学生,以及从事或准备从事医生、护士、药师、学校卫生教师、保育员、食品加工企业和保健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社区保健人员、敬老院/老人院保健人员、宾馆和酒店营养指导与配餐的人员。
证书颁发:
1、经我校培训完成全部课程者,由我校颁发《公共营养师培训结业证》;
2、组织考生统一参加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报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四级(公共营养员)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三级(助理公共营养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收费标准
三级面授班:3280元
三级网络班:2680元
报名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1寸、2寸彩色照片各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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