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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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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 武汉医建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开课城市: 湖北-武汉市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培训地点: 民族大道光谷广场
更新时间: 2014-11-05 14:16 被关注次数:113
课程预定

课程详细说明

湖北工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领域及名额

领域及代码

所属学院

研究方向

轻工技术与工程

(代码:085221)

生物工程学院

生物制药、发酵及食品行业项目工程管理、发酵食品安全与检测、现代生物化工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制浆造纸工程、轻工清洁生产、农副产品工业技术、精细化学品工艺过程

仪器仪表工程

(代码:085203)

机械工程学院

检测技术及应用、精密仪器设计、产品质量工程、机器视觉检测及质量评价

建筑与土木工程

(代码:085213)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土木工程、建筑景观及建筑学、工程管理、建材(防水)材料与工程

机械工程

(代码:085201)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工业工程

工业设计工程

(代码:085237)

机械工程学院

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人机工程、包装工程

艺术设计学院

工业设计、数码艺术

经济与政法学院

工程管理、产业园区规划与设计、产业组织设计

材料工程

(代码:085204)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高分子材料及成型加工、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功能材料、模具设计与制造、材料复合工程

电气工程

(代码:085207)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力电子技术、电力传动、电力系统自动化、光伏发电系统

计算机技术

(代码:085211)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物联网、计算机教育技术

理学院

计算机安全工程、软件工程与软件开发、信息处理技术

管理学院

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电子商务规划与设计

生物工程

(代码:085238)

生物工程学院

发酵过程工程、生物能源工程、生物环保工程、发酵工程管理

控制工程

(代码:085210)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先进控制理论与应用、计算机控制与管理、工业自动化技术、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系统

化学工程

(代码:085216)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精细化学品的合成与分离、先进纳米功能材料的设计与合成、化工清洁生产技术、能源材料与催化技术

招生名额:学校自定。(请务必在网上报名时按专业方向正确填写报考学院)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三年;

2.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四年。

报考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三、报名流程及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两个阶段,其中任何流程未完成,报名均无效,所缴报名费不退。(一)网上报名:

6月底至7月中旬,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 .cdgdc.edu/),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网上缴纳报名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7月中旬,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资格自查: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工作单位及学校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于复试时交我校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考试科目及形式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学位中心组织,实行全国联考,复试由我校组织。

10月中旬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并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一)初试

1.时间、地点:当年10月最后一个周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科目:GCT(全国联考)。

(二)复试

1.时间: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通过研究生处招生主页公布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要求且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科目及形式:专业考试(笔试)和相关测试(面试或座谈)由我校组织,主要测试学生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五、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综合考虑考生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六、培养、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录取后,按照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和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自学及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学生所在单位承担。培养时间为3~5年。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的选题主要来自学生本人实际工作中的课题。答辩通过后,授予学生工程硕士学位。

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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