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基本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我国法律,能在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能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服务的较高综合素质的实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通过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培养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和运用法学理论及方法分析问题、运用法律管理事物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熟悉我国法律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及了解我国法制建设的趋势;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含外语)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
5.掌握计算机操作、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6.具有本专业继续学习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
四、学制
本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基本学制2.5年,学习期限2.5-5年,总学分为80学分,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方能毕业。
五、学习方式
本专业以业余学习为主,采用现代远程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并辅以传统教学方式教学。
六、授予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