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宾馆、餐厅、机关、学校、医疗卫生、食品及保健食品生产销售等机构的相关从业人员及社会从事或有志从事营养保健职业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毕业,连续从事本职工作一年以上,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3)取得大专以上(含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公共营养师四级正规培训达到标准规定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公共营养师三级[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医学、食品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学员申请表;
2、交2寸照片4张;
3、交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复印件一份和单位工作证明一份;
4、缴纳培训费用:三级(高级)2800元/人、四级(中级)2000元/人。
四、鉴定方式和证书核发
(一)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
1.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答题卡答题,机器阅卷。
2.专业技能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由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业人员阅卷。
(二)具体鉴定时间安排
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具体鉴定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安排。一般每年在5月和11月进行鉴定考试。
五、报名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710室
连云港市文博职业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