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常州执业药师培训报名开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中药师,西药师)资格考试。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以上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时间计算至2010年10月15日。
三、名词解释
(一)药学、中药学相关专业指医学、生物学和化学。
(二)药学、中药学专业工作指在涉药单位从事药品生产、使用和销售的人员的工作。
四、成绩管理
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五、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如何报考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根据人事部相关文件,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就近和自愿的原则,在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并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七、报名地址:
南大街校区地址:常州市南大街商务馆B座5楼(乘9,10)电梯上五楼)
科教城校区地址:武进科教城惠弘楼南楼1楼107(培训管理中心一楼)
新北万达校区地址:新北区府琛广场2号楼B座1307(万达广场正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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