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实行统1编号登记管理,可在查询 hb.osta(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考试时间:2011年的考试为5月21日和11月19日两次。
报名时间:即日起可随时受理报名。
报名手续:1寸红底彩照4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2级需提交论文和工作总结报告,另需要工作证明2份(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3级(高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本职业工作满5年者,经本单位出具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可分别申报高级资格鉴定。
3、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或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
4、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班学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班学生可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资格鉴定。
国家职业资格2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1者)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含3年)以上。
2、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并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2年(含2年)以上。
3、取得大专、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者,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年限分别满10、9、7、6年以上。(在校学习期间计算评审年限)
4、取得助理工程师、助理讲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并在生产1线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者。
5、取得其它学历的毕业者,从事本职业连续工作1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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