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会计做账实操培训存货计价方法的比较蓝天会计学校来指导
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应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价的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因此,企业应在每年度末搜集有关信息,力求准确判断材料价格走势,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对企业财务状况、企业价值、纳税和现金流量、管理人员业绩、盈亏情况会产生不同的影响,适合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才是最好的存货计价方法,企业才会从中受益。所以必须全面考虑,扬长避短,选择最适合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
一、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标准
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是由于存货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不一致和同质的存货实际取得的成本不同而产生的。存货流转包括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两方面:在通常情况下,外购或自制的存货与出售商品的成本流转是不一致的,因此产生了存货成本在库存与销售之间的分配问题。为了恰当反映存货流转,在确定存贷计价的方法时,要坚持以下标准:
(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
企业流动资产中的一个主要的组成部分是存货,存货是以历史成本入账的。而事实上,存货极有可能以比该成本高许多的价格卖出去,所以通过销售存货所获得的现金数额往往比计算流动比率时所使用的数额要大。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与通货膨胀的持续,存货的历史成本与重置成本必然会产生偏差。
(二)坚持客观性原则,如实反映销售成本与期末存货价值
由于存货的实物管理一般是“先进先出”的,如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其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采用先进先出法时,期末存货均按后期进价计算,比较接近编表日重置成本,使资产计价较为合理。当采用后进先出法时,期本存货按较早期的单价计量,与编表日的重置成本差距较大,物价变动幅度越大,这种现象越明显。在通货膨胀时期,后进先出法所产生的期末存货数偏低,使资产计价失去意义。结果,财务分析也受到相当大的影响,营运成本、流动比率、投资报酬率偏低。
(三)坚持谨慎性原则,保证企业所有者和潜在投资者作出决策时,尽可能规避风险,使风险收益最大化。
后进先出法在传统理论中被认为是“合理地计量销货成本,减少存货利润,从而公允地表示企业财务状次和经营成果”的较为科学有效的存货计价方法。但是,严格地讲,后进先出法所体现的只是有条件、有步骤、有限制的谨慎原则,而不是纯粹意义下的谨慎原则。因此后进先出法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谨慎做法,而是体现了有条件、有步骤、有限制的谨慎原则的暂时做法。由于后进先出法日常核算工作量大,容易引发不经济的购货行为,而且外界环境变化可能导致后进先出法核算的结果有失公允,所以新准则取消了这一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还受客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科学决策。